前几天有个平安拒赔的案子火了,在保险业里传的沸沸扬扬。
我看了一下,还是非常有意义的,特别是很多人关心的“到时候理赔怎么办?谁来负责?”可以说是教科书级别案例。
本来一个星期前就准备写的,结果遇到国庆节出门旅游就耽误了。
对了,这里我要提醒一下。
我们在看一些类似文章的时候,注意有没有事实来源。
因为不少人写作就是为了吸引眼球,尤其是大公司拒赔事件。
坦白说,不少人买保险就是冲着大公司去的,对于产品那些并不了解,一旦公司出事就会心急如焚。
所以,如果没有事实依据,又如何辨别真假,到底是煽动情绪还是揭露真相?
好了,言归正传。
这是公开的案件裁判书,右下角有鲁02民终号。
是唯一的也是可查的。
整个事情我也梳理了一下,大概是这样:
年9月30日,郭某(代理人)卖保险给自己的同学吴先生,没有询问健康情况,以为他是健康的,并且擅自代为客户填写健康问卷。年10月31日,吴先生急性心肌梗死,达到合同的重疾标准了年12月31日申请了理赔并被拒赔......年初吴先生将平安告了,一审平安败诉,后不服提起上诉。年3月,经过一年多,二审终于结束,平安赔钱,并不再上诉....年8月1日平安将郭某告上法庭,也是一审二审,最终赔付保险金25万,再加上其它诉讼损失,共计28万......
看起来复杂,
其实争议的核心就是有没有如实健康告知。
一审中,吴先生提交与郭某(代理人)电话录音。郭某在电话中称,和吴先生是同学,认为他身体健康,当时未就健康告知中的所列问题向吴先生逐条询问......
这就是当前代理人的真实现状,基本不懂保险,收割身边朋友资源,只知道卖出去有提成,对于后果从来没想过。
对此,平安人寿不予认可,向法庭提交了郭某作为其业务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时签署的“代理人声明”:
本人已面晤被保险人,并就投保单列明的所有告知事项逐一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当面询问,并亲自见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签字。如有不实见证或报告,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审庭审中,吴先生申请。郭某作证称:
我在平安人寿处做保险业务员至今一年半,现仍未办理正式离职手续,我一共代理了10多份保险合同。平安人寿只是让我核实投保人是否住过院.......
如果没有住院就可以点“确定”,点“确定”是投保的必经程序,我签字也是一个流程的需要,不代表我向吴先生进行了询问,否则完成不了投保......
吴先生是我小学同学,我在投保时也没有就保单列明的事项逐一进行询问,吴先生在一审中提交的录音是真实的......
平安人寿坚持其主张称:录音的内容与郭某在人身保险投保书(电子版)中“代理人声明”这一书面证据存在矛盾,且郭某与吴先生系同学关系,应当以书面证据为准。
接着轮到法院发言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7条规定:
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而“代理人声明”并非经过公证或登记的书证,因此,平安人寿关于书证的证明力大于录音的证明力的观点,法院不予采信。
还有,涉案保险合同系郭某经办形成,显然作为业务经办人的郭某的证人证言具有证明力,平安人寿就证人证言效力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
另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说的直接一点就是:你有意见就要拿出证据。
这么简单的道理平安为什么难道不明白吗?
不,平安一定清楚的很。
但这就是平安的风格,某种程度上来说,拒赔已经流程化了。
什么理由拒赔,如何去辩诉都已轻车熟路。
另外还有个细节,是我在吴先生辩护里注意到的
上诉人利用上诉程序逃避法律责任拖延支付被上诉人保险金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结合这两年保险公司的案子来看,很少有一审后不上诉的。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明知道官司赢不了,还要去打,背后的目的何在?
客户患病急需钱,是否有替对方考虑过?
在长时间的消耗与病魔前面,个人要承受的代价实在太大。
身患大病还要跟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打官司,这谁受得了。
当然,话说回来。
如果当初买保险找的不是同学,而是专业靠谱的人,也就不会这么曲折。
其实,大部分代理人在保险公司的培训,既没有健康告知,也没有对产品分析研究,
而是如何去拉动身边的亲戚朋友,要么推销保险要么拉人入伙。
作为一个代理人,无知又无畏,盲目的听信了别人的话,然后误导朋友买保险,
一般人看是损人利己,其实是害人害己。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观点一直都是:
保险是非常专业复杂的,根本就不是培训几天能够胜任的。
看看医生、律师,哪个不是十年寒窗苦读,还要身经百战才能服务于用户。
当然,作为消费者来说也要擦亮眼睛,多去研究了解一下。
不要以为是同学朋友就靠谱,反而更要警惕。
因为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有了这层关系自然就会懈怠,反正都是朋友,他肯定不会问那么细,就算有点小问题也不会介意,到时候再送个礼物肯定就拿下这笔单子了。
不要幻想着什么用心负责,想想看假如你的领导出差去了,你还会刻苦工作吗?
有人说你不也一样吗,有什么资格说别人。
其实我就是一个草根,家里包括亲戚朋友条件都很一般,从业的第一年就受到了社会的毒打。
看着别人靠关系业绩突飞猛进,而我却一单都没有,一直挣扎在生死边缘。
这让我彻底放弃了这个想法,同时也想明白了要在这个行业长期发展,
只有专业这一条路。
现在回过头来看,当初那些靠人脉的早已离开这个行业。
这种吃资源的跟啃老基本没啥区别,不仅自己没成长而且还辜负了朋友的信任。
最后,我想再提醒一下
无论是代理人还是消费者,我们都要有保留证据的习惯。
如果是代理人,保险公司给你的培训、文件、训话等,都要保留好。
万一遇到纠纷也能保护自己。
听公司的话照做不一定错,但有的公司会把你带进坑里。
如果是用户,业务员跟你的聊天、电话也都尽量保留。
因为从业才几天的业务员,很难保证没有忽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