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施懿宸、尹潇涵、杨晨辉
全球经济“绿色复苏”的背景下,先锋保险公司正在调整自身商业模式,努力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威胁。根据Mills针对全球29个国家的个保险实体的项具体活动的研究[1],可以看出保险公司仍在为满足客户需求不断创新。现阶段,企业为应对气候变化和践行节能减排,逐步向可持续的生产运营方式转型。因此,市场亟需保险公司提供更多创新型绿色产品和服务。国内视角下,继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建立绿色发展基金之后[2],年10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再度提出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3]。宏观政策性文件表明,国家与地方政府对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应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中发挥重要作用[4],以不断更新的产品体系,支撑国家产业化结构调整、保护环境、防灾减灾、减少碳排放、绿色发展的目标。本文将综合介绍绿色保险的概况、全球发展形势,并以具体创新型绿色保险分析为例,为我国绿色保险的创新和发展提出建议。
一、绿色保险概述及机理解读
(一)绿色保险概述
绿色保险是市场经济中管理环境风险的工具[5]。狭义来看,国际上较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保险以环境污染责任险和巨灾保险为主。广义而言,国际金融市场尚未针对绿色保险制定统一的定义标准,这表明了绿色保险产品还存在着广阔的探索与创新发展空间,而“绿色保险”的概念也需要在更多的研究与实践中被定义及完善。绿色保险可以被引申到更为广阔的领域。具体而言,在保障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实现气候变化的适应与应对过程中,所用到的兼顾风险管控和资金运用的手段,都可以作为绿色保险的创新发展方向。
1、环境污染责任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按一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预先交纳保险费,就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在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对污染受害者进行一定金额的赔偿[6]。
年,德国政府通过了《环境责任法案》,该法案要求对10个主要行业的96个分支(其中包括火电、矿业和石油)进行强制保险。英国保险公司协会还协调了英国保险公司推出的类似保险服务,在发生污染事件时,这些服务不仅包括清理费用,还包括罚款、不动产损坏和损失、所有法律费用和医疗费用。欧盟通过立法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并于年颁布了《欧盟环境责任指令》,促进了绿色保险服务的快速发展[7]。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起步于年。年,原环境保护部与原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年10月底,深圳市出台了全国首部绿色金融法规,法规要求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从事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等高环境风险的企业纳入应当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范围。截至年12月,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2、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分散风险[8]。巨灾保险对于积累灾前资金储备,实现巨灾风险跨期分散,推动国家灾害管理的稳定和长久机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年,全球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灾难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亿美元,其中全球保险业共赔付亿美元,占比达到40%[9]。瑞士再保险《Sigma》杂志年第二期发布的数据显示:在欧洲和南美,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中保险赔付达到了40%;在大洋洲和北美洲,巨灾造成的损失中保险赔付占比达到了60%;在亚洲保险赔付占比平均水平为27%,非洲平均为15%。而在中国,巨灾赔付占巨灾经济损失的比例不到10%,虽然较20世纪及21世纪前十年已经有大幅提升,但在国际比较上仍远远落后。
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使得巨灾保险重新进入大众视野。年,随着《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地震巨灾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巨灾保险再次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