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的违法

接上回。我所有的举报内容,是基于客观事实,并无主观猜想。举报的是国寿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银保一专支在日常销售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并且一开始非常诚恳地请求领导能够及时改正、纠错。是在向当前一个级别反映问题,并且给予充足的调查取证时间后,依然得不到重视和解决,才向更高的管辖单位提交举报材料。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而国寿新疆分公司在银保监会督促的情况下,迫于无奈,派遣了一位白姓工作人员,于年2月22日,让我将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发送至其邮箱。我于次日将所有文件发送完毕并确认对方收到。然后就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一直到五月底我没有打过一个电话催促。对方也无任何人主动与我取得联系。后来六月在我追问下,新疆分公司居然说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案件转移至乌鲁木齐市银保一专支处理。这是个什么垃圾逻辑。我就是在乌鲁木齐银保一专支解决不了才会向新疆分公司举报,这下又推回到原处。后来我数次向新疆分公司对接人员发送信息,打电话追问,她们就是信息不回,电话不接。

综上所述,银保监会自始至终就一个字:拖。而新疆分公司自始至终也是两个字:推、躲。

更加神奇和匪夷所思的是,作为我所举报对象的乌鲁木齐银保一专支相关负责人许某,刘某。数次通过她们本人电话,托人、约我去公司、去公司以外的茶楼面谈,每一次都是在我跟银保监会相关办案人员面见之后,很及时,也很巧合。

我以为她们是想改正之前犯下的错误,谁曾想我一次次相信她们的诚意,她们态度一再反反复复,想要通过各种手段设下圈套、利诱,试图让我不再向银保监局及新疆分公司举报。最后一次年6月29日,许某刘某更是在公司以外的地方,试图用伍万元现金作为封口费,让我停止举报。如果我收了那五万块,那我就成了试图以举报违法违规问题获得个人利益的无耻小人。也违背了我做这件事的初衷,成了这浑浊现状中的一条脏鱼。

我在第一篇文章中说起过,第一次许某刘某约我在银保一专支面谈的时候,许某要求我们把手机放在隔壁房间后态度大变。于是后来,我每一次和他们的面见谈话,每一次无论任何人只要涉及到这件案件来跟我哪怕是看似打听消息,我都会在手机里留下通话录音,聊天录音,所有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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