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技术加速革新、数字化转型浪潮中,互联网保险快速崛起。
我国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年已超过亿元(前瞻研究院数据)。
截至年,我国互联网支付用户数量已超8.7亿,其中互联网保民早在年就已达到2.2亿,未来更有超6亿的潜在群体(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以“全球保险电商第一股”慧择为例,截至年三季度,其累计用户数已超万。
当然,任何事物从新生到孔子所描绘的“随心所欲,不逾矩”,必然经历不断成熟的过程。随着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和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在带给用户更方便、更快捷体验的同时,行业规范的话题也越来越受到各方高度重视。
监管细化
互联网人身险“大浪淘沙”
今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明晰互联网人身险的经营主体资格、险种范围等,对相关监管规则进行细化和完善。
与我们购买互联网保险息息相关的是,针对当前市场热销的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新规对开展此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准入门槛进行了严格限制。根据新规标尺,笔者初步判断,目前能够经营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的公司全市场不超过20家。
无疑,这对于短期互联网年金险和普通人寿保险的销售格局将造成巨大影响。
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
很多“打法激进”的险企被理财型保险“排除”在外
可以说,新规的落地对于整个互联网人身险领域将是一种重塑。
但值得一提的是,新规发布的本质是一种规范,而非禁止。让保险回归姓“保”,实际上是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利率下行已然成为公认的未来趋势。据时代周报报道,截至年3月20日,年以来全球已至少有35个国家或地区先后宣布了57次降息。回看我国,近二十年来利率走低的趋势也十分明显:自年至今,我国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从10.98%下降至1.5%。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保险公司推出具有高定价利率、刚性兑付等特点的保险产品,实际上承担着较大的利差损风险。年,时任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说,“我国寿险保单年前的利差损高达多亿元。”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预定利率不断提高,而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投资收益率却在不断下降,稍有不慎就可能做“亏本买卖”,利差损,不得不防。
所以,正视此次人身险新规的颁布,实际上未尝不是对激进型险企的一次刹车,一次保护。
从用户角度来看
大量爆款产品面临下架也是事实
在新规标尺下,目前市场上存在的相当一部分爆款理财型保险,都将因公司主体不符合监管条件等原因而下架,面临阵地转移的现状。也就是,消费者大概率以后都将很难在互联网上如此方便的购买此类产品。而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营主体的收窄,互联网理财型保险领域也将逐渐呈现卖方市场的格局,笔者几乎可以看到,可以经营的公司、可以上市的产品已经在经历大尺度调整,更加趋向“中庸保守”。
所以,毋庸置疑,互联网上,好的理财型保险产品将变少。
金满意足
增额终身寿险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