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福州中心支公司以案说险被狗咬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近期,公司收到客户反馈“为何购买了意外险,意外被狗咬伤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确未能赔付呢?”那么下面的案例就能很好的说明为何被保险人因意外被狗咬伤就诊治疗保险公司未如期赔付。

客户陈某于年为其女儿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年初被保险人因意外被狗抓伤前往当地卫生院进行狂犬疫苗注射,后向公司申请理赔,但未收到公司理赔金,客户对此提出疑议:被保险人因意外受伤就诊治疗,为何意外医疗险无法理赔?

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中明确写明:被保险人因意外医院治疗时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按相应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合理的医疗费用指在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该费用须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

经核实,该客户此次发生的保险事故符合该条款的保险责任,但因年开始医保将狂犬疫苗纳入非医保药品,被保险人所接种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为非医保范围内用药,故公司理赔审核金额为0元。

理赔是一种依照保险合同进行履约的行为,一切赔付标准均按照保单条款进行理赔。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熟读保险条款,充分了解产品的功能与特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报案,并了解理赔所需资料及相应的理赔流程,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造成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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