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案例人保财险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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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

承保情况

被保险人:****智能机器有限公司

投保险种: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单号:PZDB0*****

保费:.00

保险金额:.00

该企业全年累计收取保费:46万元,

保险标的范围:商洛、咸阳、浙江、云南等地。

保单分项保额:

1.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

每人伤亡责任限额元;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元;

2.车上人员责任

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元;保单累计责任限额万元

承保公司:开发区支公司中介业务部

保障范围

1.第三者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保险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车上人员责任险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单载明承保的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案件情况

伤者李**年11月23日05时许,驾驶觅马出行(车辆编号****)在商州区江滨路与通信录交叉口附近路段,在骑行的过程中,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本人受伤。

理赔情况:

因发生单方意外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根据伤者产生的医疗费用赔付金额为.18元。

赔付款支付给伤者本人李**。

案件评价

该保单的主要受益人群为共享单车的骑行人员,更大范围的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很大程度上转移了风险。因共享单车在全国各大城市的覆盖率极广,国家也在倡导绿色出行。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为群众的绿色出行发挥了很好的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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