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名吴先生电话****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email***
qq. 投诉类别保险金融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
联系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电话--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您好,我是一名透析患者,年10月7日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购买“安享百万医疗保险”,保险合同编号28****57,年2月10日,本人因肾医院,截止年5月23日产生医疗费用.91元,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被拒,进行公开实名投诉。
现有证据保险合同,住院证明
投诉请求本人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申请理赔,保医院医院,不能理赔,不能报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请有关部门查处。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中心支公司投诉人吴先生投诉案件说明
年8月8日我司收到四川消费网投诉转办的投诉人吴先生发布的信息,接该信息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核实投诉人信息,安排人员及时对接处理。现将案件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投诉人吴先生,于年8月26日为本人投保我司安享百万医疗保险。
2、投诉人吴先生原为我司营销人员,其反映的保单为其本人销售,属于自保件。
3、投诉人吴先生于年2月10至年2月19日因慢性肾脏病5期、肾性高血压、高血压性心脏病、肾性贫血(轻度)医院住院治疗,总费用.31元;于年2月19日至年5月23日因慢性肾脏病5期、血液透析、肾性骨病、肾性贫血医院住院治疗,因未提交住院发票总费用不详。
4、年3月14日,吴先生通过太e赔申请理赔。年3月28日,我司联系吴先生告知医院医院,不符合条款要求,安享百万医疗保险不予赔付,投诉人表示了解,医院院长给她想办法进行报销。
安享百万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在保险责任中已明确需在我们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同时在条款中对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了说明“指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该医院必须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康复中心(医院),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医院或联合病房。”
5、年7月5日,吴先生向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川民初号,开庭时间年7月28日。诉求请求:1.判令我司支付原告吴先生保险赔偿金.07元;2.判令该诉讼案件受理费由我司承担。
6、年7月28日在荣县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原告吴先生代理律师,我司员工及代理律师出庭审理,当场未下判决,法官告知后续会下发判决书。
7、年8月1日,吴先生侄女拨打我司柜面电话投诉称吴先生于年2月10日至年5月23日吴先生因医院治疗。吴先生向我司申请理赔后,我司告医院非二级以上医院,不能理赔。吴先生及家属认为我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要求我司核实处理后联系1***9这个号码。
8、年8月3日,投诉处理人员电话联系**99,接电话人员称是吴先生代理人,我司通过电话告知吴先生代理人因吴先生已提起诉讼,且诉讼案件于年7月28已开庭,我司以最终判决结果执行,吴先生代理人称已知晓并转告吴先生。
9、年8月8日,我司受理四川消费网投诉转办的投诉人吴先生投诉案件,投诉处理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吴先生告知我司处理意见以最终司法判决结果执行。
特此报告!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中心支公司
年8月8日
年8月9日10:38四川消费网回访:和解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