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赣州2公司4从业人员被罚罚金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今年发布的处罚决定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赣州的2个支公司因违法违规被处罚,4名管理和从业人员被警告和处罚,公司最高罚金11.9万元,个人最高罚金1.5万元。

今年1月28日,上述机关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内部管理不到位,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保费”。最终,决定给予该公司11.9万元罚款。

今年5月16日,上述机关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最终,决定给予该公司0.9万元罚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孔树根,因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及内部管理不到位,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保费的违法行为负直接主管责任,被罚款1.5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李莉,因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被罚款0.5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沙洪和黄良栋,因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管理不到位、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保费的违法行为负直接主管责任或直接责任,分别被罚款0.5万元和0.8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县支公司成立于年6月20日,注册地位于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北路17号,法定代表人为孔树根。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支公司成立于年7月11日,注册地位于信丰县嘉定镇水北路89号,法定代表人为黄渝楠。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等。

日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保费收入公告。公告显示,中国人寿于年1月1日至年10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亿元(未经审计)。

来源:凤观赣州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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