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继续扩展新冠肺炎保障责任,助力疫

面对疫情防控所带来的挑战,天安人寿主动承担企业责任,高度重视,迅速应对,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天安人寿继续扩展新冠肺炎保险责任,与社会同心共抗疫情,为广大客户保驾护航。

一、扩展重疾类产品保障责任

对包含天安人寿吉祥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在内的27款重疾类产品的保障责任进行扩展。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确诊初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达到重型或危重型的(无等待期或观察期90日的要求),本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30%额外给付扩展责任保险金,原保险责任不变,合同额外给付扩展责任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持有一份或多份重大疾病保险保单,获得额外给付扩展责任保险金合计给付以50万元为限。

二、扩展医疗类产品保障责任

对包含天安人寿健康易享医疗保险在内的5款医疗类产品的保障责任进行扩展。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因该疾病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时按如下方式进行扩展:

1.取消等待期(或观察期)限制;

2.医院限制;

3.取消免赔额限制;

4.取消赔付比例限制,按%比例赔付;

5.取消药品及诊疗项目限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症治疗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所对应的医疗费用,均纳人保险保障范畴;

6.取消“法定传染病”责任免除事项限制:部分医疗险条款中责任免除事项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不含病毒性肝炎),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在责任免除范围内,可正常理赔。

三、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

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日期在年6月30日及之前。

四、开启绿色理赔通道

天安人寿成立应急处理工作组,启动理赔应急预案,针对由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疾病的客户开启绿色理赔通道,开通24小时客户报案热线,简化理赔手续,优先审核结案,取消因本轮医院的限制,取消住院报案时效限制,开通无保单理赔服务,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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