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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年的第47篇原创内容。
保单退保通常只退还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往往是远低于已交的保费的。
今天要讲的是保险行业中非常敏感的一个话题,哪些情况下我们保险消费者才可以去申诉要求退保返还保费?
咱们先从一个小故事开始。
年11月,赵某投保太平洋人寿的长泰安康终身寿险及一份长健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元,5年交清,重疾保额一万。
也就是说,赵某累计缴纳保费元,而保障额度只有元。
年,赵某与保险公司就保单退保返还保费问题进行协商,太平洋人寿公司主张按保单现金价值8千元进行返还。
赵某要求全额退还保费,他认为该保单的签订有违公序良俗。原因有二:
①五年累计交了元,而保障额度只有元,且如今退保的现金价值还不足元。赵某认为保险合同比银行存款利率低,失去保险意义,有违公序良俗。
②在投保手续上没有赵某的签字,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这其实也是咱们老百姓配置保险常常会遇见的问题,买保险的时候根本不清楚买了什么,等到以后才后悔莫及...
那这种情况,赵某能按照已交保费来退保吗?
我想大家都明白,这种情况当然是不可能按已交保费来退还保费的。赵某的退保理由完全是由对保险行业收费、保单现金价值的认识理解错误所造成,该保单并不违背公序良俗,而他主张合同诈骗也没提供具体的证据。
最终,赵某仍然只能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退保。
这样想和大家说的是,
如果只是咱们个人的保单理解错误,或者只是个人觉得“保单不划算”,所以希望退保退还已交保费,这是很不现实的。
而只有在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存在明显过错时,我们保险消费者才可以要求按照已交保费退保,例如有明确证据证明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又例如投保单中并不是本人签字等。
每个人都要为所做过的错误承担责任,保险业务员如此,保险消费者亦是如此。
以上,有任何问题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