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借意险被点名首当其冲,偿付能

作者:宋涵

出品:资管科技

又一家银行系保险公司出事了!近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点名通报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银人寿”)侵害消费者权益,细数其四条“罪状”,进一步暴露了保险机构违规乱象。

农银人寿多项业务违规,反映其内控问题突出,内部管理制度混乱,人员管理不到位。《资管科技》梳理发现,管理层总经理岗位空缺,时间已达4年之久。

农银人寿经营或进入低潮期,年报显示,净利出现近五年来首次下降,且偿付能力指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违规屡犯不改,详解“四宗罪”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对农银人寿进行了通报。

第一,在借款人意外险(简称:借意险)经营方面,农银人寿高于经备案的保险费率上限收取保费,年1月至年6月,一年半的时间违规多收取保费万元;通过“短险长做”方式承保借意险,其中一份保单最晚生效日期竟然为年1月1日;未退还预收保费,涉及保单多达47张。

值得注意的是,农银人寿因保险费率违规屡屡被罚,但是依旧屡教不改。据《资管科技》不完全统计,年至今农银人寿下属几家分支机构因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条款费率被罚款已超过75万元。

第二,针对银保渠道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问题,通报显示,近30%保单没有可回溯视听资料;已按照现场同步录音录像方式实施可回溯管理的业务中,也有近80%的保单视听资料录制质量不符合要求。

第三,理赔、保全信息记录与事实不符。因记录时间晚于实际发生时间,从而导致理赔、保全时效与客观实际不符。例如实际25天理赔申请到支付完成的时效,系统显示就一天完成;变更地址的保全申请实际历时天,系统显示当天处理完毕。

第四,消费者重要信息失真。通报显示年1月至年6月,一年半时间,约10万笔保单留存消费者电子邮箱不真实。出现消费者邮箱和农银人寿销售人员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相同,甚至多名投保人对应同一个邮箱的情况。

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针对屡禁不止的保险行业问题,6月8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通知显示,针对部分银行、保险机构重效益轻合规,业务发展大于内控管理的公司治理态度,要进行根源性整改和乱象的深层治理。提升问责层级,建立黑名单制度,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和纪检监察部门协同合作。

行业人士分析称,农银人寿暴露的以上问题,更多反映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混乱,人员管理存在问题,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

不过,关于外界关心的农银人寿对于多收和预收的保费将如何处理,公司将如何整改,截至目前,农银人寿尚未进行公开回应。

净利下滑,偿付能力低于行业均值

农银人寿前身嘉禾人寿,成立于年,年底中国农业银行入驻该公司成为控股股东,年更名农银人寿。主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根据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农银人寿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43.41%;其附属公司农银创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农银人寿实际控制人总计持股比例51%。

另有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65%、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34%、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持股8.34%、大连汇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7%。

年7月8日,农银人寿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4080.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