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流程有哪些?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公司客服热线、网站留言、信件、传真、亲临公司服务柜面等方式提出合理投诉。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和处理流程。客户服务人员将耐心、热情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详细记录,快速高效处理。
投诉流程理赔指南
1.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及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理赔报案:
(1)通过保单服务人员;
(2)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3)直接到本公司当地客服中心的受理柜台;
(4)通过本公司的网站。
2.请您按照“理赔提供资料指引”的提示,准备相关资料交给保单服务人员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客服中心申请理赔。
3.本公司将第一时间审核您递交的申请,如材料不全,本公司将通知您补交相关材料。
4.审核完毕后,本公司会通知权益人理赔的结果
(1)若事故属于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并且不属于免责条款以及特约中约定的事项,本公司会通过短信或信函等方式通知权益人理赔结果,并将保险金转账到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2)若事故不属于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或属于免责条款以及特约中载明的事项,本公司会在核定拒付后3个工作日内,向您发送“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服务承诺
1.索赔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且无需理赔调查的案件,自本公司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定。
2.对于情形复杂的案件,本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核定。
申请时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权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2.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权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领款对象与方式:
1.当有多个权益人时,每一个权益人只能领取自己的那份保险金。
2.本公司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把保险金转入相应被保险人、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账户中,因此需要提供相应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