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16号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崇州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天安川发〔〕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崇州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镇永安中路19号4栋4层1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蜀州北路号、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年1月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