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工作还坐牢金融销售要当心了

年,金融产品的销售人员工作重心很大一部分将会是学习法律法规,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佣金提成拿的一时爽,一旦出了事,公司不保你,等待的还有铁窗牢饭亲人两行泪。

1、套路销售之殇

“我行新推出一款‘财富1号’投资性保险产品,近期大家都在购买,您也赶紧行动吧。”

面对类似银行垃圾营销短信的狂轰滥炸,如果不是爆雷,你永远不会知道当初在银行网点签约的这款投资性保险产品,经营主体另有他人,和银行没有一毛钱关系;

“A产品年化收益率4.5%,B产品月复利5.12%计息。”

当你看到这种收益率的表述时,你是否会去翻阅理财产品说明书,并对该信息进行核实?就算你能算得清楚,也会被销售忽悠晕了。

这年头,走投无路和身怀绝技的人都转行干保险去了。开门红、炒停售、蹭热点,文案清新脱俗,与众不同,一度取代微商,成为制霸社交圈的新势力。

江湖有言:就算你是学保险的,也会被干不过卖保险的。殊不知知这是违规的,是要被罚款的嘛?

金融产品销售之殇。信息不对称,理赔推诿,套路远比真诚多,一环扣一环,防不胜防呀。

近日,这种种种不规范行为即将迎来监管层的“重拳整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并于年1月25日起执行。

与此同时,央行也正在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明确提出了“八不得”禁止性规定: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2、坐牢的工作不要做

大家不要以为《通知》提出的“八不得”禁止性规定只是简单的喊喊口号,真金白银的罚款,白金手镯的手铐其实已经在路上了。

近期,湖北监管局连发五起处罚决定书,直指保险从业者的朋友圈文案不是法外之地。

年8月31日当事人方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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