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讲了如何才能提高理赔的效率,保呗儿就想到还得给大家再补充一个知识点:。
总有一些声音说理赔慢,甚至不给赔,而我们作为消费者也怕保险公司理赔时出幺蛾子。
毕竟不到万不得已出了险,已是不幸,焦头烂额时等钱用,更是着急。
“是不是拖着我们啊?为什么审核要这么久呢?”等等想法都会不断冒出来,也都能理解。
今天保呗儿就是要告诉大家一个明确的、法律及条款约定的理赔时间!
啊咧?!以下内容均可在我国《保险法》中找到对应规定,参考法条见文末。
且保险公司均将其写入保险条款,并于个别条款作出了更明确的约定。
1、报案时效
10日内
※不是打给妖妖零那种报案,也不是打给普通保险公司客服,而是其给出的专门的理赔报案电话。
这一时点对于我们投保人来说都极其重要,务必牢记,可能直接影响理赔结果!
若错过约定时效,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或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将不予赔付。
此报案时效基本适用所有保险产品。
2、核定时效
情形简单的:5日内
情形复杂的:30日内
通常各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均会在做出核定(产品条款中可对应找到),注意是已提交合同约定的资料喔,即资料齐全,如果之前提交资料不全还需重新补充,也会耽误一定的时间。
除非情形复杂的,则约定于核定完毕。
个别产品比较特殊,就只用“及时/尽快”等字眼做说明,多出现在门诊住院/防癌医疗险的产品中。
3、赔偿给付时效
10日内
核定结果是符合理赔条件的,则自被保人或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开始计时,10日内。
坐等打款就好了~
4、拒赔答复时效
3日内
核定结果是不属于保险责任的,需在作出核定结果的3日内告知被保人/受益人,并会给出拒赔理由。
5、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5年内
人寿保险以外的:2年内
※人寿保险以外的险种包括:医疗险、意外险及重疾险。但重疾险的身故及全残责任仍属于5年内时效。
大部分伙伴可做个了解,相信走到这一步的伙伴也是少数。
如果对核定结果有争议的,可在有效时间内提出诉讼,当然,这肯定是最坏的结果了,通常都是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或是被保人死因存争议等需要司法机构来重新裁决,给出公正的结果。
以上约定大家均可在自己投保的保险产品合同条款中查看,除个别产品有例外。
该约定处于的合同位置基本都在,如下:
基本长这样:
▲含身故责任+豁免的重疾险条款示例Ps.对应法条请参考《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
所以,大家只要清楚地了解到,保险公司其实已经给出准信,限制了时效,按程序进行。
那么我们在理赔过程中也会多一份理解,少一份焦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