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非得在人身保险中找一款保险合同纠纷率最高的保险,那么我个人认为非“分红保险”莫属了。
为什么说“分红险”是保险合同纠纷最高的呢?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叫做分红保险:
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保额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在中国银保监会的统计口径中,分红寿险(死亡保障)、分红年金险(养老险、教育金等)、分红两全险(生死两全)及其他有分红功能的险种都被列入分红险范围。
在这里,实际上纠纷占比最高的就是属于“分红年金保险”。最近很多地区报道出来的说的:保险公司业务员说多少年回本,保险公司客服说到岁结束合同……都属于此类保险。大家可以看一下来自头条的一个视频保险产品岁才可领取?保险公司回应
之所以会出现纠纷实际上多数是因为客户对于保险条款的理解有偏差,同时存在业务员的销售夸大等问题。
1、合同理解偏差(如上图)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只要有“终身”两个字的,都是保障终身,但是合同上的终身一般是岁到期,也就是说,客户活到60岁、70岁、80岁……死了,那么合同就结束。客户活到了岁,对不起我们只能保障到岁。
但是,是不是说保险合同一定会按照这样的规定执行保险合同呢?
也不是的。因为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①客户可以随时解决,②保险合同利益中的分红是可以随时领取的,如果还有每年的“祝福金”(每年持续保险金)、祝寿金/满期金(生存保险金)、特别保险金等,也都是客户随时可以领取的。③保单解除时候的现金价值和分红金、祝福金、祝寿金、满期金、特别保险金等都是客户归客户所有的;
2、销售误导
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的任何夸大其词都是可以归为销售误导的。其实销售误导,我个人认为在很多的销售过程中都会存在,无论是不是保险,但是保险是特殊的金融产品,并且对客户来说号称“保本保息”的。所以在保险的销售过程中,销售误导尤其要不得。
不过近一两年卖分红险的保险公司也相对少了一些。
当年的销售误导行为主要有哪些呢?
1、虚构保险缴费期限
这个行为,属于真正的诈骗型的。年/13的时候上海泛鑫保险中介逃跑的女拉板基本就是这个路数。这个路数也是最容易被发现的方式之一。
2、使用不合规保险计划书
合规的保险计划书,会存在计划书信息内容太多,就导致三个问题:①不好打印,使用A4打印纸打印,字体太小不容易阅读,对应就是不容易讲解;②保险业务员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才能讲清楚保险计划书;③客户看到的信息太多,业务员讲解的时候会受到干扰。
关键是,当年(年之前)很多保险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建设还很不健全,所以,很多业务团队就开发了不同版本的简易计划书。
简易计划书最为夸张的是:分红利益可以调整。
正常来说分红险计划书分红水平一般是:低档分红0%(没有分红)、中档分红2.5%,高档分红4.5%(以上分红都是以现金价值为基础计算的)。
但是非正规版本的话,我个人见过业务员给客户做的计划书中档分红设置成9%以上。但是依然告诉客户这是按照分红2.5%进行测算的。这就导致客户在三两年以后发现实际分红与保险业务员之前讲的分红情况差距甚大。
如果客户手头正好有业务员之前给的计划书,那么保险公司大概率会给客户全额退保,甚至再给点利息。
如果没有这份计划书,保险公司绝对不会相信客户是被骗的并且是不会全额退款的。
3、对部分客户进行保单贷款再投保。
这种情况比较少,但是也有。
我之前听说过一个故事,就是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给客户推荐了分红险,客户的年交保费上百万。过了一两年之后,让客户再买保险,客户说经济压力大,后面再说。业务员告诉客户可以进行保单贷款,然后再进行投保,新保单的分红(用前面的非标准保险计划书)会远超过贷款利息的。最后客户发现被骗了,找到了公司,公司先后赔给客户多万,才把这件事摆平。
最近的沪上某公司的事情大概率也是这样欺骗了客户的。
当然沪上这件事中,我们不排除还有其他的交易存在。
总之,由于分红险在经营中由于分红的不确定性,现金价值较低等,导致该险种的销售误导行为非常的高,也是各种投诉纠纷的高发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