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香港爆出一张年保费万美元、总保费1亿美金的保险单,这样的单子可以说保额巨大。对于有钱人而言,保险的保额可能多多益善,因为保险未来的身故理赔款免于征税,对于财富的传承大有益处。但对于工薪及中产阶层而言,由于预算不是无上限,在有限的预算里尽可能做到满足家庭保障所需,涉及到如何科学地设计寿险保额,是一件需要认真盘算的技术活。
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南京的黄先生三口之家,做餐饮生意,餐饮生意的一切都由黄先生在打理,妻子陈女士是家庭主妇,承担着照顾家庭、照顾儿子的责任。
在黄先生个人的保单配置上,黄先生有20万元的寿险保额,另外,由于经常出差在外,黄先生还购买了万元的人身意外险。
年10月,时不时感医院检查,发现得了肺癌晚期,半年后,黄先生不幸去世。
黄先生去世后,陈女士由于缺乏打理生意的头脑,不得以将自己的餐饮生意转让,这时候他们手里虽然还有一笔钱,但这笔钱刚好能够用来还房贷,考虑到未来的生活以及孩子的教育费用,没有赚钱能力的陈女士焦虑不已。
在这个案例中,黄先生不幸发生了风险离世,在黄先生过世之后,不仅让整个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过低的寿险保额保障仅给到家庭带来了20万元的补偿,还将房贷、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的义务都转移给了太太。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并不是买了保险产品,家庭就能得到全面的保障。在保险配置时,我们不仅也好考虑通过各类型的保险对相关风险进行保障,还要考虑购买的保险保额能不能满足我们风险保障的需求。
如果黄先生在购买保险时,购买的人寿保险保额不是20万,而是经过严格的测算,把家庭的债务、家人的生活费用,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的费用都包含寿险保额内,黄先生过世后得到的保险金给付,是不是可以帮助黄先生实现经济生命的延续?家庭的生活是不是也不会因为黄先生的过世而陷入困境?
所以,除了保险保障的基本原则外,在保险配置时,我们还应该重点考虑:保险的保额该如何确定?
寿险保额需求确定的方法:生命价值法VS家庭需求法
买保险是一种家庭理财行为,从风险保障的角度出发,保险配置的合理保额最好能够完全满足人们的保障需求。
在计算寿险保额的合理需求时,比较科学的常用方法有两种,分别是:
1、生命价值法;
2、家庭需求法;
那么,这两种方法有什么区别?在实践中又应该如何去运用呢?
首先,我们看一下生命价值法寿险保额的测算逻辑。
人的生命虽然是无价的,但人一生能够获取的财富通常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这些财富便是此处所讲的生命价值,寿险的合理保额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计算。
使用生命价值法计算寿险保额的具体流程是:
1、首先,估算被保险人未来的年均收入;
2、从年均收入中扣除生活费等方面的支出,然后把剩余资金假设为贡献给家庭;
3、最后,确定目前年龄和退休年龄之间的时间年限,把供献给家庭的资金与时间年限相乘,得出的金额便是被保险人的生命价值。在一个家庭中,对于非家庭经济支柱的家庭成员,通常可采用生命价值法来计算寿险保额的需求。
家庭需求法
讲完了生命价值法之后,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下,家庭的经济支柱在配置寿险时,适用的寿险保额测算方法——家庭需求法的测算逻辑。
对于家庭的经济支柱来说,其人生的价值不仅仅满足自身的需求,更有着承担整个家庭需求的责任,这是家庭经济支柱适用家庭需求法的基本思路。
使用家庭需求法计算寿险保额的逻辑是:当死亡风险发生时,家庭的经济状况不会因为家庭经济支柱死亡风险的发生而出现任何变化,家庭生活水平也不会因为当事人的死亡而下降。具体的计算过程为:
1、计算家庭的总体需求,包括在生至亲所需的生活费、教育费、赡养费、对外负债、丧葬费等;
2、计算家庭中可用于应对未来各种支出的现金类资产和金融资产总额;
3、用家庭的需求总额减去已有的现金类资产和金融资产总额,所得缺口即为所需的寿险保额。
在了解了生命价值法和家庭需求法的寿险保额测算逻辑之后,接下来我们再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演示一下两种方法的具体计算过程。
案例:如何通过生命价值法和家庭需求法计算寿险保额
案例中的王先生32岁、一家三口,妻子罗女士、30岁,儿子王小宝、4岁,王先生和罗女士计划退休的年龄均为60岁。收入支出方面: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王先生和罗女士贡献了家庭的全部收入,他们的年收入分别为16万元和12万元。
家庭的年支出在18万元左右,包括12万元左右的家庭基本生活支出,和用于子女教育、赡养长辈及还贷的其他支出。这里面,用于满足王先生的个人支出约为6万元,用于满足罗女士的个人支出约为5万元。
资产负债方面:王先生家庭目前拥有的全部流动性资产(现金类资产+金融投资资产)约为60万元,负债主要集中在房贷上,目前家庭的负债总额有万。
其他家庭责任方面:由于儿子王小宝计划去美国读书,经过粗略计算,王小宝教育费用支出的现值约为万元。除此之外,王先生家庭所需要储备的紧急备用金、未来所要负担的赡养费用等需求,总计需要60万元。
在明确了王先生一家的基本情况后,接下来我们通过这两种方法,分别去计算一下王先生和罗女士所适合的寿险保额。
生命价值法
首先,我们看一下生命价值法:
王先生:(60-32=28年的工作年限)X(16-6=10万元/年给到家庭的贡献)=万元的寿险保险需求;
罗女士:(60-30=30年的工作年限)X(12-5=7万元/年给到家庭的贡献)=万元的寿险保额需求;
通过计算我们可以看到:从生命价值的角度出发,王先生和罗女士所需的合理寿险保额分别为万元和万元。
讲完了生命价值法之后,下面我们再看一下家庭需求法。
家庭需求法
首先,我们计算一下家庭的总体需求。
未来20年的基本生活费用:12万元/年X20年=万元,再加上教育费用万元,负债万元,紧急备用金、赡养费用等60万元,需求总计为万元。
有了总体需求之后,接下来,我们用总需求万元减去已有的60万元流动资产,得到的缺口便是家庭寿险保额的总体需求,也就是:万元-60万元=万元。
由于王先生和罗女士都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所以在最后,我们还需要把这万元的家庭寿险保额需求,按照收入占比分配到王先生和罗女士身上。
由此计算出王先生和罗女士需求的寿险保额分别为:
王先生:总需求万元X[16/(16+12)个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万元;
罗女士:总需求万元X[12/(16+12)个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万元;
以上案例便是生命价值法和家庭需求法计算寿险保额的具体计算过程,从王先生和罗女士在家庭中经济支柱的身份定位来看,采用家庭需求法计算得到的寿险保额要更为适合他们。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王先生的家庭中,王小宝由于不是家庭经济收入的贡献者,从保障的角度去考虑,王小宝配置寿险的意义不大。
小结:购买保险不是追求数量,并不是越多越好,相反,过度投保、重复投保反而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购买保险前,一定要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以及已有的保障水平进行合理、科学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