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真实案件,案中人名为化名
案例来源:河北青年报、江西都市现场
《元买分红险他说本金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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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说好连分红返5万多本金,到期就变了?”
当着记者的面,万先生的怒意几乎无法控制,他眉头紧皱,刚想拍桌,顾虑着正身处公众场所,又把手放下来,随即他看向对面的黄经理,对方表情仍然一派淡定,和他的激动形成鲜明对比。
无论万先生怎么质问,经理都表示这事并非公司的错,问题大概率出在万先生自己身上。
万先生越听越生气,他拉着记者让人评理,事情经过并不复杂,年他为儿子购买了保险,期限10年,说好10年一到,本金5万多元就能取出来,还有分红。可眼下,别说投资收益,连本金都被扣住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记者边听边点头,安抚万先生的情绪,转向负责人黄经理,他并无半分理亏,还当场拿出证据材料,要和万先生辨个分明。
万先生出生于年,江西人,他与妻子婚后恩爱,家庭和谐,没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但顺遂平安。
只是俗话说得好,居安要思危,未雨绸缪是国人的惯性,万先生也不例外。年医院产房,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万先生和妻子迎来最珍爱的儿子,夫妻初为人父母,兴奋紧张,恨不能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儿子刚满月,就想到了他未来读书生活的种种需求。
满月宴上,同村做保险代理员的郑某来吃酒席,趁这个机会向万先生推销保险。万先生通过郑某了解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这款名为“鸿鑫人生两全”的分红型保险,郑某看准万先生有为儿子投资保障的想法,告诉他买下有百利无一害。
根据万先生的实际经济条件,他可以一次买10份,每年保费元,交满10年,等到期满,本金可以取出,还会产生相应的分红,分红这部分,万先生自由选择,或一次性连本带息全部取走,或继续存着,累积增加更划算,一年比一年多,等于给孩子做稳定学费储蓄。
万先生听得心动,他可以不考虑自己,但身为父亲,必须要为儿子的未来考虑。既然是分红型的,到期可以连本带利取出,就当找了一条比银行定期回报率更高的投资渠道,反正合同签下来,白纸黑字的,那么大的保险公司,不可能赖账。
万先生和妻子商议,夫妻都觉得可行,万先生便通过郑某买了保险,签订合同,之后每年都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保费,一年掏元对他来说是合理的承受范围,他盘算着就照郑某当初说的,等满10年,连本带利取回来,保守估计,能取个六七万。
眨眼来到年,万先生联系郑某,意外发现她离了职,只好找接受的保险代理人帮忙处理,累积了元分红,原本万先生是很高兴的,谁知新的代理人告诉他,根据合同明确规定,万先生所说的本金是取不出来的,但他每年可以领元祝福金,红利是累积生息。
万先生愣住,这情况怎么和郑某描述的完全不一样?他跑保险公司好几趟,结果都没任何改变,得到的回复始终是“不存在满期金”,“现在取不了”,万先生实在气不过,索性找记者帮忙联系郑某,谁知郑某的话让记者也惊讶了:
“他没听懂我的话,我说的是钱可以一直领下去,小孩20岁,钱到头,取本金,领到岁也行,每年能领元,所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嘛。”
万先生的说法是10年满期,取本金;郑某的说法是20年,显然矛盾。为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记者又带万先生找到支公司负责人黄经理,黄经理听万先生陈述完,诧异地看着他,表示分红是存在,至于万先生说的全额返还“本金”,也存在。
“那为什么现在取不了?”万先生高声质问,他来回踱步,气得想直接报警,再看对面的黄经理,依然淡定,直接将当初签的合同文书取出来指给万先生看:“这是你自己同意的啊!”
万先生定睛一瞧,随后瞪大眼,难以置信,捧着合同的手开始颤抖:“这,这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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