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病历被修改,保险公司因此拒赔

这是我在年的第篇原创文章。

年3月,曾某投保天安人寿的重疾险。

年7月,曾某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甲状腺癌。

年8月,保险公司以曾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原来在年8月,医院确诊为急性心肌缺血、高血压。

曾某辩称,该病历并不是自己的,

医院开具了情况说明:

“年8月4医院就诊期间,接诊医生李某误将其他患者的血塞通输入曾某的医嘱中,因此曾某在年8月4医院的慢性病诊断不成立。”

并且情况说明上盖医院医务科公章。

法院认为,

医院出具的情况说明可以证实其并未患有急性心肌缺血和高血压,故保险公司理应理赔。

总得来看,

这是一起非常简单的理赔纠纷,但却是我们经常会遇见的情况!

如果咱们的病历不小心被修改了,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出具情况说明的方式来证实,并且如果妥善沟通,我们是可以不用走到诉讼这一步的!

以上,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p/9481.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