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5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管昕)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制度设计,但通过虚构保险事故,夸大保险损失,获取理赔金的行为则涉嫌违反刑法,是犯罪行为。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作案时间长达两年的系列性重大疾病保险诈骗案件。根据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通报,该案件涉及12家保险公司的47张人身险保单,仅重大疾病涉案保额近万元,案件破获前,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万元。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明某,于年8月至年8月期间,伙同朱某等人,利用虚假病历骗取中国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款、支付宝公司互助宝重大疾病互助金。
谯城区法院主审法官刘善金告诉记者,此案是团伙作案,起初是保险公司报案。
法官刘善金介绍:“去年11月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亳州分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被人以虚假住院病历骗取43万余元。后来公安机关在进一步的侦办过程中,相关的保险公司也向公安机关报案,进一步查实被告人明某一伙人进行保险诈骗的相关事实。”
根据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的通报,早在年7月,瑞华健康保险公司在一起涉及明某的理赔案件中发现疑点,调查员仔细比对相关材料后,发现所有案件在“医院”“就诊病区”“疾病类别”“住院流程”“观察期后立即出险”等方面存在高度雷同。
雷同细节包括:医院,同样的医生签名,重复出现的手机号码,都拥有多份保单,不少人曾在年购买过年缴几百元的线上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
主审法官刘善金说,此案最大的特点是医患勾结,被告人明某是一名神经内科医生,他也是这起骗保案的关键人物之一。而作案手段,主要是病历“张冠李戴”。
法官刘善金介绍说:“被告人明某,介绍相关病人到他们科室或者相关科室救治。救治之前,所谓的患者都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了重大疾病保险,实际上他们的身体状况达不到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标准。明某就用别人的心脏状况冒充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向保险公司骗保。明某骗了多万元,还有其他人没有通过明某骗保的,总的数额是万元多一点。”
理赔人员还发现,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中,一些人对投保细节,例如投保手机号、投保人名字、缴费银行卡等说不清楚。一些被保险人甚至还会拒绝保险公司的面访调查。一旦保险公司启动理赔调查,有些人又会撤回理赔或者退保。
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介入后,经过再次风险排查,共发现10名因为“急性心肌梗死”已经出险的被保险人,就诊地点无一例外医院。
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张越平说:“我们迅速组织辖内12家寿险公司,梳理出自年亳州市谯城区因重大疾病(心肌梗死类)申请理赔的人员数据条,并与当地医保局提供的医院近10年来神经内科确诊的心肌梗死病人数据条进行比对,排查出可疑人员10名。在全行业扩大搜索范围,组织公司按照统一的理赔时间、案发地点、病因等关键词进行风险排查,医院同一病因出险的被保险人。最后梳理出此案涉及12家寿险公司的47张保单,仅重疾涉案保额近万元。”
根据程序,安徽省银保监局将此案移交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由经侦总队云端下发至亳州市经侦支队侦办。张越平说,此案侦办期间,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包括百年人寿、复兴联合等涉案的15家公司汇总理赔数据,集全行业力量为亳州市经侦支队提供协助。
在主审法官刘善金看来,被告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他表示:“这一伙人保险诈骗手段也不是说多高明。只要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慎重审核一下他们的理赔材料,对被保险人简单核查之后,应该很容易就能发现。重大疾病保险,我认为(被保险人)应该是很虚弱的状态,但是在开庭过程中,我跟被保险人接触过之后,他们的身体状况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差。从表面上来看,他们就不符合这种重大疾病的保险的标准。”
相关人员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利用虚假病历实施多次骗保。据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最新通报,这是一个作案时间长达两年的重大疾病骗保团伙,在案件破获前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万元。
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张越平说:“这些年,一些心怀叵测的人把保险当成‘唐僧肉’,垂涎三尺,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等待他的将是公安机关的‘火眼金睛’。警保协作,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任何试图非法获取保险金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院审理查明,明某趁职务之便,利用自己科室的病人或指使亲戚朋友伪装成病人住院,在住院期间,虚构病人患有急性心肌梗死的状况,伪造虚假病历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经侦查,已发现该团伙作案7起,单件案值最高达68万元。
根据法院判决,被告人明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朱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