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查到儿子的万元保险理赔款到账时,襄阳的谢大爷双眼湿润:难过的是儿子因交通意外去世,12岁的孙子过早地失去了父亲;略感安慰的是中信保诚人寿及时送来理赔款,解决了孙子在未来成长道路上的经济压力。
人生,各有各的苦难,也各有各的眷顾与依赖
年2月3日,离春节还有两天,人们都在欢天喜地地准备迎接春节,34岁的谢先生驾车在国道襄州区黄集镇与货车发生碰撞,经医院抢救无效去世,留下尚未成年的儿子和悲痛欲绝的父母。
伤痛过后,谢先生的表姐想起表弟曾经买过保险,她找出保单,拨通了中信保诚人寿的理赔报案电话。
谢先生生前给自己买了中信保诚两全保险和中信保诚意外伤害保险,给孩子买了中信保诚少儿意外伤害保险B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中信保诚人寿及时受理和审核后得出结论:此案符合保险责任,予以赔付保险金万元,并豁免其为孩子投保的计划未缴保费。
事件
始末
.10.25
谢先生投保
中信保诚
.3.26
谢先生给儿子投保中信保诚少儿意外伤害保险B款
.3.31
谢先生投保中信保诚
意外伤害保险
.2.3
谢先生发生交通意外身故
.2.14
谢先生家人致电
中信保诚人寿报案
.2.20
谢先生家人提交理赔材料
.3.1
万元理赔款到账
豁免未缴保费
据悉,谢先生投保的两份保险,三年共缴费元,累计获得万元理赔款。
同时,谢先生为儿子买的计划,已支付两年保费共元。由于该计划附加了投保人豁免权利,未缴的.5元保费予以豁免。这份保险计划依然有效,孩子还是能得到这份保单提供的照顾。
由于生前已离婚,孩子由谢先生及祖父母抚养,万元理赔款由谢大爷领取。
保险不能换回谢先生年轻的生命,但生前购买的保险延续了谢先生对孩子的关爱,对年迈父母的孝道,保障其家人安然过渡到新生活中去,坚强勇敢地面对未来。
/3/12
案件解读
发生在谢先生身上的事十分令人心痛,但这也是一个非常经典的保险案例。
本案例中,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保险充分地发挥了其低保费、高保障的风险防范功能。试想,如果谢先生没有保险意识,未做任何保障安排,那么,作为家庭顶梁柱,他的意外离开,给孩子和双亲留下的将是一个多么崎岖的未来!
其次,家长在给孩子买保险时,建议也像谢先生这样,附加投保人豁免条款,这样无论孩子的父母在或不在,保单的保障责任都能得以延续。
第三,要注意保单受益人的安排,如果投保人的家庭状况发生变化时,要记得及时调整保单受益人,以免后期发生不必要的家庭纠纷。在本案例中,保单受益人均为其子,现由祖父母抚养,故理赔款由谢父代为领取。
在本案中,中信保诚人寿在收到理赔材料后,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大额赔付,用最快的速度给谢先生的家人送去一丝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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