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配置美国大额人寿保单的高净值人士和家庭越来越多。而理赔是不少客户在咨询美国人寿保险时最关心的问题。
有经验的投资人都知道,美国的保险公司施行“严进宽出”的核保和理赔策略。在理赔环节,美国保险公司的要求却非常宽松,免责条款仅有一条(2年内自杀不赔),只要理赔条款被触发,受益人将文件快递到保险公司便可以获得理赔,非常便捷。
那么,在美国境外身故与境内身故的理赔流程有区别吗?在理赔时都需要提供什么信息?受益人是否要飞到美国境内申请理赔?
01、在美国境外与境内身故理赔流程有区别吗
在美国以外死亡理赔的处理基本上与美国境内死亡理赔的处理流程相同。在美国以外身故(以及在保单的前2年内身故)需要由第三方供应商进行调查。
02、如何提出死亡理赔
首先报告人应致电人寿服务中心,告知被保人死亡。
*报告人可以是任一致电人寿服务中心告知被保人死亡的人。多数情况下,报告人可以是保单受益人,家庭成员,保险代理,人寿结算公司或律师。
报告人需提供以下信息:
与死者的关系;报告人的联系地址与电话;殡仪馆;受益人;被保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社安号(如有),生前最后的住址,日期和被保人的身故地点,死亡形式(自然死亡/凶杀/自杀/意外死亡)。
人寿服务中心收到通知后,将转告理赔部门。理赔部门会把与该州匹配的文件和指示发送给被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注意:理赔部门收到死亡通知后,保单将处于待定死亡状态。保单停止接受任何保费,及保单合同不能作任何更改。
身故理赔相关表格可以在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