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何时能为客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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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没有见到投保人及被投保人的情况下,为一个客户办理了一份《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约定每年交保费元,交9年到年共4元,年可领余元。在交保费期间,每年都有工作人员联系客户交保费,并说迟交会有滞纳金等情况,可到领保费返还金额时却没任何人联系。这位客户只有咨询中国人寿保险客服,被告之今年不用交保费,并且在8月份即可领余元。需要被保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开户行、户口本等一系列资料方可,并且这些钱在保险公司也没任何利息。

因是少儿险,被投保人大部分是学生,学校不让带手机,只有星期六、星期日才有时间,可保险公司这两天又不上班。这些被投保人就没法去办理,即使有些被保险人有时间,到银行开户,银行需要本人手机绑定,因没有手机又开不出开户行。这些钱就只有在保险公司一直放着。

客户只有将这情况反馈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被告之,公司是这样规定的,没有办法。

客户不明白:为何在投保时没见投保人和被投保人更不用说签字就能办理并一路绿灯,到领时却处处设置门槛是何目的?是为了那点利息?也可能,因为全国客户每人10元或元,加起来可是数亿利润呀!

投保人自己箅了一笔帐:交9年共4元,约定18周岁、24周岁、30岁每次领余元,最后再领余元,共计4余元,等于20年得利余元,加上分红一共不到一万,如果钱存在银行,按照银行利率5年期箅,利息可达2万元以上,并且没有任何麻烦和风险。这与投保时说的可是天壤之别。

这也能看出保险公司为了拉到客户,使用各种办法躲避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让客户的辛苦钱弄到手,到为客户返还时又在法律法规能变通时加高门槛让客户的辛苦钱多留自已手里一些时间,一边增加客户的麻烦,一边自已获得利益。并且这种利益是建在客户付出消耗社会经济却没有带来任何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是社会经济的一种消耗,只有自己受益而整个社会经济消耗,可能会导致经济下滑的行为。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了解并让这类公司完善相关措施,更完美的为社会发展服务,为民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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