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是资金和人力密集型产业,互联网保险通过网站、APP、小程序等线上平台进行线上投保、理赔,节省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提升行业效率。互联网保险创新技术积聚,近十年市场蓬勃发展,年市场规模达亿;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也为保险诈骗集聚地。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测算,全球每年约有20%至30%的保险赔款涉嫌保险欺诈,损失金额约亿美元。据公开信息显示,泰康在线通过智能风控系统、大数据等技术累计识别欺诈团伙个,涉及人员近0人,涉及金额超万。
案例:薛XX与人寿郏县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薛**年1月在线投保人寿郏县支公司健康险,保险金额为万元。年3月薛**确诊淋巴结经典霍奇金淋巴瘤混合细胞型,申请支付保险金。人寿郏县支公司发现其在年11医院住院,存在故意未如实告知行为,拒绝赔付保险金且不退还保险费。
人寿郏县支公司提交证据:证据一,电子投保确认单、电子投保单及投保补充告知问卷,证明在电子投保确认单约定:本人确认保险公司已提供本人所投保产品的保险条款,并对保险条款内容履行了说明义务,有薛**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在投保补充告知问卷中,B:过去是否因疾病或受伤住院,薛**作了否定回答。证据二,短期保险基本条款、利益条款,如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证据三,薛**在人寿郏县支公司销售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电脑截屏一份,证明其在年至年担任保险代理销售人员。
薛**质证意见:证据一均不是原件,也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电子投保确认单和电子投保单是属于电子数据证据,人寿郏县支公司未提供该证据的原储存介质或者其他证据证明系电子证据的打印件,而且除了电子投保确认单有薛**的签字(是否真实存疑),其他的电子投保单、补充告知问卷均没有薛**的签字确认,薛**对电子投保单、补充告知问卷中所记载的内容不认可,是否在投保前住院这些情况进行了询问无法确定。对证据二真实性无异议,但是薛**否认基本条款向其进行过告知。
法院判决:因人寿保险郏县支公司当庭提交的“电子投保确认单”、“电子投保单”、“投保补充告知问卷”均非原件,薛**证据证明内容亦不认可,故该组证据无法证明人寿郏县支公司向薛**就既往病史进行了详细询问,也无法证明薛**存在故意隐瞒其曾患淋巴结反应性增生而未如实告知的情况,本院不予采信。人寿郏县支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薛**进行保险理赔。
面对数量大、分布范围广、破环性强的保险诈骗行为,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是解决保险欺诈未来方向。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年大数据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通知》;随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反保险欺诈专业委员会三年工作规划(-年)(审议稿)》中提出,将在年前完成九项主要工作,其中提及“探索区块链等科技在反欺诈领域的应用,年底前形成《区块链反欺诈应用前景报告》。
一、权证链流程存证,在线投保数据防抵赖工具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在线投保流程线上数据抵赖,如带病投保、提供虚假信息“,是在线保险诈骗的重要类型。投保人对在线投保流程数据进行抵赖,通常的抵赖理由:
(一)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子投保确认单、电子投保单及投保补充告知问卷”等电子证据并非为原件;
(二)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子投保确认单、电子投保单及投保补充告知问卷”等电子证据存储在本地服务器,真实性质疑。
权证链流程存证,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在线保险数据进行固定、无篡改存储,是防止投保人对“投保数据抵赖、骗取保费”有效防范好工具。数据上链,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可能性,提前防控化解矛盾风险。
权证链流程存证,互联网保险应用场景
权证链流程存证:权证链在不获取数据原文前提下,计算原文对应的唯一哈希值,将哈希值实时同步上传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确保电子数据完整可信、不被篡改及可追溯。上链数据在天平链“在线验证”页面及法院电子诉讼平台验证是否上链及真实性。权证链出具具备司法效力数据保全报告。
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保险机构调用权证链存证接口,将“客户管理信息、保险产品信息及在线营销、投保、理赔过程图文、视频、音频、日志文件等”对应唯一哈希值,按照业务流程及时间排序写入天平链,防篡改存储。
在线保险权证链流程存证
保险机构运用权证链流程存证工具,实现互联网保险业务全流程追溯,数据在交易各方之间公开透明,达成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投保人之间数据信任。
二、在线投保数据本地存储与权证链存证比较
年8月25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向辖区内金融类案件市场主体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各金融机构线上操作的新型金融模式…..但个别金融机构未在签署电子合同的同时进行电子证据的固定和提存…..对于通过移动终端等在线方式签订的合同,委托第三方存证机构或使用区块链技术在电子合同形成时进行提取和储存,确保电子合同自形成后未被篡改。”
保险机构数据本地存储与权证链存证比较
案例:**公司是一家专业服务于机构间交易的金融科技服务商,业务覆盖资产筛选、资金撮合、产品发行、投后管理、资产清收的全流程。**公司通过API接口方式调用权证链存证应用,对该平台电子合同哈希值上链存证,确保交易合同数据实时固定,进行完整性验证。该机构总计上百万份交易合同的哈希值上链天平链。
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6):为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保险机构通过销售页面管理和销售过程记录等方式,对在自营网络平台上销售保险产品的交易行为进行记录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验。”
(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12):“第三十三条保险机构应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对投保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应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主要业务过程,做到销售和服务等主要行为信息不可篡改并全流程可回溯。”
(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6):第16条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四)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10):第94条:“电子数据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真实性,但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除外:(2)由记录和保存电子数据的中立第三方平台提供或者确认的。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9):第11条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三、在线存证技术实现方案,API接入或部署证据管理系统
权证链数据存证开放平台,与互联网保险线上平台网站、APP、小程序等接口对接,对接方式:(一)API接口数据存证接入;(二)在保险机构本地部署证据管理系统。保险机构在线平台系统与权证链对接后,可实现线下业务与线上数据实时同步上链天平链存证,防范保险机构在线数据内部篡改、删除等造假行为及投保人投保数据防抵赖存证。技术实现方案操作周期最短至5-7天。
保险机构依据不同保险产品类型,自由配置“用户信息、产品介绍、投保记录、理赔记录”等上链存证、出证节点。存证原文件支持文本(保险电子合同)、图片(广告页面)、音视频(如实告之录音视频)、日志(在线确认问卷系统后台日志)等多种类型。投保数据相关方(投保人、内部审计部门、合作伙伴、监管部门等)登录“天平链存证验证平台”验证数据是否上链。
保险机构系统与权证链系统对接方案
本地部署权证链证据管理系统
在线投保数据哈希值存证上链节点(举例)
在线投保数据哈希值上链存证验证页面
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保险数据可信、数据价值挖掘、数据流转与共享,逐渐重塑或改变保险行业核心价值链,在产品设计、营销与分销、核保与承保、理赔与服务、资产管理各个环节带来创新。艾瑞年-年保险科技行业投入-亿元,其中区块链技术投入5亿左右,保险行业开始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行业中应用。
保险机构应用区块链技术路径包括:(一)自主研发区块链平台,搭建数据共享联盟链;(二)加入联盟链成为节点,自行上链数据;(三)外包第三方存证平台数据存证。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年9月9日上线以来,联盟链运行平稳,并相继出台《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接入与管理规范》、《天平链应用接入技术规范》。截止年8月20日,上链数据万条,在线校验数据次,天平链服务司法审判便利当事人及法官。保险机构通过权证链存证,无需前期投入大量区块链技术研发成本,即可低成本高效数据哈希值上链防篡改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