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27日上午,于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长春市双阳区爆料)反映,三年前在双阳区新华保险公司给母亲买了一份重疾防癌险,当时销售人员说什么癌症都赔付。可是家人生病去世后,保险公司的赔付过程却一拖再拖。
新华保险销医院拒绝赔付
于女士介绍,母亲当时59岁,年6月7号左医院二部诊断出肺癌。“她这个病非常重,发现时癌细胞就扩散到了血液里、脖子等处,已经无法手术,医院下达病危通知。”据于女士描述,这份重疾防癌险是在年3月25日购买,重疾防癌险保额是5万元,心脑血管疾病保险保额也是5万元。发生这种情况后,于女士就将母亲患病的这一消息告知了新华保险业务员。
于女士说,医院住了77天,年8月11号离世。在于女士母亲住院时,就已经向保险公司提交了关于母亲病情的各项检查诊断,在母亲过世后,也提交了死亡证明。
“我把相关材料交给了业务员,对方表示最近很忙,尽快向上面提交。”
又过了半个月左右,于女士联系了新华保险业务员,对方表示已经向上边提交了于女士提供的材料,正在审核中。随后审核人员给于女士打来了电话,询问于女医院住院,于女士回复说母亲呼吸衰竭,医院没有呼吸机,不方便在医院治疗。审核人员表示不在医院住院不能确诊为肺癌。“我和新华保险销售人员说了我母亲的情况,而且包括母亲的保险合同上也没写3甲医院的诊断不行啊,他们就不说话了,现在一直也没有得到解决。”
在于女士提供的保险合同内,明确标注“医院的定位为:"指二医院、二医院或医院。具体可登陆本公司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