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患癌症,为什么法院还判中英赔10万

案件情况

年6月29日,妻子李某系中英人寿保险代理人,给丈夫周某投保《中英人寿爱无忧癌症疾病保险》,等待期天,至年12月26日24时。

年12月23日,医院就诊,报告显示:“符合前列腺癌表现(C期)”。

年12月30日,医院就医,病理检查报告显示:“前列腺穿刺13针:第1-5,11-13针可见前列腺癌”。

向中英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拒赔。

一审判决拒赔

中英人寿因周在投保前已有检查异常,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解除合同,不退保费,不理赔。

一审拒赔原因如下:

1、周于年12月16日体检,报告显示:“肿瘤标志物PSA增高,其增高水平与前列腺癌发生率呈正比。”

周于年12月27医院主诉:“近3年前患者因单位体检发现血PSA升高,达5.4ng/ml;于年12月份单位再次体检时血PSA较前明显升高,达31ng/ml”。

周投保的是防癌险,有关肿瘤数据及检查更应当如实告知。但周未对上诉情况如实告知。

2、周于年12月23日,医院检查报告显示“符合前列腺癌表现(C期)。”而等待期届满时间应为年12月26日。所以发生癌症在等待期内。

以上两点,一审支持中英人寿保险公司拒赔。

二审判赔10万

二审时法院发现周于年12月23日医院检查报告下方注明:“仅供临床医师诊断时参考,不作法律依据。”

其确诊时间应为年12月30医院的病理检查报告时间,在等待期结束时间年12月26日之后。属于保险公司保障范围内。

PSA数据增高的原因有多种,并不必然是肿瘤所致,在疾病被确诊前,不能以此推定周及其妻子于年6月29日投保前明知患病。

告知的前提需是明知,一审判决以周在投保前特定期限内作过常规体检且体检结论包含PSA升高内容,认定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不当。

综上,二审判周胜诉,中英人寿保险公司赔周10万。

小二说

很多人在等待期内体检,觉得买过保险了,安心了。其实殊不知,等待期出问题,保险公司很容易拒赔。

所以,我在客户投保后,会嘱咐客户,没有紧急情况不要在等待期就医。

周某的妻子作为保险代理人未做提醒,在周等待期前三天去就医,若没有报告中的“仅供临床医师诊断时参考,不作法律依据。”真的很难理赔到。

反思

保险是转移未知风险的工具,也就是说,一定要在身体健康时投保。做好如实告知。投保后等待期内尽量不就医,避免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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