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保险骗保频发由多种综合因素导致,既有农民保户自身对保险认知理解不够、对法律法规不清晰,也有农业保险本身非市场化运作以及保险标的查勘难度大和险企本身内控制度不健全等原因的影响。
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惠农富农强农、稳定农民收入预期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在助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被赋予重要使命。但同时,伴随着农业保险总体规模的快速增长,农业保险领域的骗保案件也时有发生。
近期,新疆银保监局连续发布多个农业保险骗保行政处罚信息,引起了业内的 此前,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克冰曾表示,对农业保险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强保费补贴资金审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遇到虚假理赔、套取补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市场秩序,维护好农户的利益,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农险骗保案受 数据显示,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亿元,同比增长19.8%,为1.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4.7万亿元。近年来,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在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农业保险领域发生的现象也值得引起重视。
据《金融时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多起农业保险骗保案件被曝光。4月,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向人保财险新疆石河子分公司连发的数张行政处罚公告,处罚事由主要涉及农险业务虚假承保理赔、虚列工作经费。
处罚信息显示,年,人保财险石河子市分公司一三二团营销服务部通过编制虚假承保材料,虚假承保面积亩;编制虚假理赔材料,虚假理赔10笔,赔付金额共计.27万元。同时,年,该营销服务部通过编制22名虚假农险协保员相关资料,虚列农险工作经费共计40.67万元。
事实上,在农业保险领域虚假承保理赔、虚列工作经费的并非只有人保财险一家。今年1月6日,安徽省六安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元农业保险霍邱支公司因农险业务虚增承保面积、理赔资料不完整被罚款20万元。此外,国寿财险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支公司也曾因存在虚构商业性农业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制造虚假保险标的权属证明材料、伪造保险标的损失鉴定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处罚。而太保产险黑龙江呼玛支公司同样因存在编制虚假农业保险验标和查勘影像资料被监管部门处罚。
据了解,我国现行农业保险是由政府提供补贴,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农户缴费投保后,一旦受灾,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政府财政补贴通过科学定损、保险理赔的途径转移给真正受灾的农户。年我国农业保险政府财政补贴达.45亿元,其中,补贴占据农险总保费34.2%。
“与纯商业保险或者人寿保险运作模式不同,农业保险的运营模式易造成骗保案件频发,”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乡村振兴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袁帅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农业保险骗保频发的原因,既有农民保户自身对保险认知理解不够,对法律法规不清晰,也有农业保险本身非市场化运作、保险标的查勘难度大以及险企本身内控制度不健全等多种原因。他分析说,农业保险骗保主要有两种:一是单(双)方骗保,体现在村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者投保农户利用投保品自身特性,双方联合骗保。如在肉牛保险领域,养殖户与兽医往往形成利益捆绑组合进行骗保行为;二是三方骗保,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特性,引发“保户+工作人员+险企”三方串联共同参与。
严监管提高骗保成本
专家表示,农业保险骗保问题是其发展困境的体现。一是农业保险实际利润不高,为确保农户在受灾后能够及时理赔、足额理赔,承保机构基本是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厘定保险费率。数据显示,目前农业保险整体的成本和保费比例接近百分之百,部分业务甚至出现亏损,但是有一些险企的定价低于生产边际成本,导致整个行业“恶性竞争”;二是精确的农业受灾损失信息和数据难以计算,基础数据缺乏,承保理赔均存在一些困难。
农业发展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助推器”、农村发展的“稳定器”,加强农业保险监管至关重要。
今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提出,保险机构开展承保工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严禁虚假记录或编制投保信息。5月,财政部发布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方案,优化赔付机制,加强承保理赔管理。
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农业保险作为我国扶持农业的一项重要金融工具,是金融惠农的重要举措之一,要减少农业保险骗保情况的产生,保障农业保险切实有效的发挥其作用,就需要多方努力。
首先,完善农业保险相关立法,规范和约束农业保险中权力的运行,明晰政府在农业保险经营活动中的权力边界,严厉打击“骗保”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保持信息互联互通,齐抓共管,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险企从投保到理赔各环节进行制度约束,细化监管。
其次,扩大农业保险的公示范围,接受各方监督。各镇、村及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定损、理赔信息进行公示,实现全流程透明公开。
再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利用政策性农业保险虚报、套取财政补贴的个人及机构;对存在勾结骗保等行为的险企拉入黑名单,规范进入和退出市场机制。
袁帅认为,要减少骗保情况的产生,在法律法规层面,要明确对于骗保人员和参与角色的法律责任,提高骗保的违规成本;在险企层面,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从宣传、承保、核保、理赔等各个节点入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行为。
科技赋能农险发展
过去,农业经营的分散性及农业保险技术的局限性,加大了核赔难度,使得农业保险成为不法之徒眼中的“唐僧肉”,骗保案件屡见不鲜。然而,近几年,在政策层面加快补短板的背景下,为保障农业保险政策顺利实施,越来越多的科技手段被引进农业保险风险管控过程中,不断降低农险骗保的发生概率。
事实上,在近两年的实践过程中,为不断提升农业保险的保障服务水平,科技手段已经开始向农业保险产业链的两端延伸使用。
在理赔端,要在我国农业分散经营、农作物面积核定难、“冒保”“替保”和“虚保”情况频发等问题中“突出重围”,改变由农业保险技术限制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卫星遥感技术的出现与发展正当其时。
前不久,太保产险的“e农业保险”航拍测亩仪“一键航拍”功能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乌石村落地,该技术利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技术协同配合,可以在3分钟内对亩水稻田进行快速验标和查勘。
在承保端,一些保险公司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为企业与更多农户提供保障。如阳光财险在开展奶牛养殖险业务中采用“牛脸识别”技术为每一头牛打造专属“身份证”,可以有效防范奶牛承保理赔环节的道德风险。
科技赋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业内共识。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补偿手段,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充当重要角色,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全面铺开,高效防范农业保险骗保案件的产生,才能有效推动农业保险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保险业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质效。
王克冰也表示,财政部正联合多部门推动完善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数据信息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逐步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气象的防灾、产量、价格等各类涉农信息数据,尽可能将其整合到统一平台上。同时,积极运用遥感、测绘、大数据、云计算这些新技术,提高理赔流程的信息化水平,以数字化的手段,促进市场规范化,提升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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