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投资报
人身险产品销售夸大宣传条款表述复杂难懂
人身险产品销售夸大宣传、条款复杂难懂……对于保险消费者而言,上述问题并不鲜见。近日,因在人身保险产品销售宣传、条款设计、开发报备等方面存在不合规行为,弘康人寿、吉祥人寿等24家保险公司被银保监会点名批评。
夸大产品责任和功能
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地对行业所有在售存量产品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并将各公司已备案但不使用的“储备”产品和已停售但计划重新销售的产品列入核查清理范围确保核查清理无遗漏。
其中,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等行为被纳入“严查”范围。
近日,银保监会对此次产品专项核查清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个别公司自查整改不到位、产品开发设计和销售宣传“两张皮”、条款设计表述不利于消费者理解等。
具体来看,银保监会指出,自查整改方面,招商仁和、弘康人寿、吉祥人寿等未按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或整改进度安排不当;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谐健康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产品整改不及时;此外,还有部分公司自查后仍存在疏漏,如天安人寿某年金保险产品生存保险金给付不符合监管要求,存在长险短做风险;平安健康和信美相互的特定医疗保险产品存在保额虚高、缺乏定价基础等问题;友邦保险多款长期健康保险产品报备的费率浮动管理办法,违反关于长期健康保险不得进行费率浮动的监管规定。
销售宣传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为产品销售环节夸大产品责任和功能,以及在产品停售环节缺乏必要的产品停售全流程管控。如吉祥人寿一年前即已停止销售的某产品,被媒体报道仍有相关产品宣传介绍,显示为可购买状态,公司对产品销售宣传行为的管控存在明显疏漏。
条款设计方面,部分险企产品对消费者利益可能受损的表述过于分散,不利于消费者充分了解知悉;或存在较多法律法规的原文引用,文字冗长,消费者不愿看、看不懂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个别产品不具备保险属性
与此同时,对于近期监管备案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银保监会亦进行了通报。其一是产品开发报备不合规、不合理。如将审批类产品作为备案产品报送、责任设计不符合有关监管要求、个别产品存在设计雷同或不具备保险属性、报备材料内容不齐全等。
具体来看,海保人寿某定期寿险产品包含意外伤残可选责任;工银安盛、瑞泰人寿等公司报备的部分产品严重同质化;光大永明某年金险产品既无保障功能也无储蓄功能;国富人寿某医疗保险产品设计为账户管理式,无风险保额。上海人寿、昆仑健康个别产品无法律责任人或总精算师签字;君龙人寿某分红保险产品未在费改信息表中提供核心偿付能力数据。
其二是产品条款设计不合规、不公平。如部分公司产品条款中受益人表述为除另有约定外第一受益人为贷款发放机构。华贵人寿某款定期寿险产品条款首页举例中两位被保险人同时出险的赔付情况与条款保险责任描述不一致;部分公司产品条款中保险金给付需提供有效生存证明,但未对有效生存证明的具体形式做出解释等。
其三是费率厘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包括个别产品存在较大利率风险,如某分红两全保险产品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率假设为7%;个别产品存在“长险短做”风险,如某终身寿险产品前5年退保率假设超过60%等。
严格核查将持续进行
近年来,分红型人寿保险销售纠纷、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纠纷等问题,成为人身保险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
以年上半年为例,据银保监会数据,关于人身保险的消费者投诉中,分红型人寿保险销售纠纷件,主要反映为承诺固定分红收益、隐瞒保险期间或缴费期间、隐瞒退保损失、与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做简单对比等问题。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