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患癌后买保险,保险公司明明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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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患癌后买保险,保险公司明明不用赔,法院:赔60万!

而我们今天所要讲的这个案例,就是类似的拒赔事例,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名男子不仅没被处罚,反而还得到法院的支持成功获赔,这是为什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下吧!

1、武汉男子患癌后投保

年五月份,34岁男子刘某(化名)长期在武汉居住,为了规避风险,于是他在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一份重疾险,保额为60万元,保费元左右。

年5月,武汉男子刘某,在某家人寿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价值为元的重疾险,保额60万。同年12月,刘某突然在家中昏倒,而后医院,经医院检查,刘某所患病症为肝癌,需要及时入院治疗。另外,医院也表示,家属必须准备至少10万的治疗费。

本身家庭收入就紧张,遇到这种情况,妻子梅某也是万分焦虑。好在刘某及时告知妻子,自己今年5月份买过一份保险,于是当天下午,梅某便带着丈夫所购买的保单,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却以“刘某带病投保”为由拒绝了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刘某的妻子并不认同,随后将保险公司告上人民法院。

而最终在法院的帮助下,梅某成功索赔到保险公司的60万经济赔偿,驳回了保险公司的诉求。

2、带病投保明明不用赔,为什么法院却支持梅某胜诉呢?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经过多方调查后,发现刘某三年前就患脂肪肝、糖尿病等疾病,刘某在投保前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属于带病投保行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合同规定,所以保险公司有权不赔。

按照这样的说法,带病投保确实很难得到赔偿,那为什么最后保险公司还是赔了呢?

原来这主要问题就出在保险公司自身,在保险公司第一次提出拒赔反馈之后,他并没有及时处理恰当刘某的解除合同,导致系统自动收取刘某的保费,并纳入保险公司账户里。

那既然保险公司正常收取了刘某的保费,那么刘某的保单就属于有效合同,随后梅某以此为由,向法院上诉,并顺利得到了保险公司的60万保险金。

3、保哥建议

其实从此次案例来看,保险公司之所以要赔,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失误操作,投保人才能人顺利获赔。

但不管怎么说,被保人带病投保都属于故意欺诈行为,是违法的,所以保哥希望大家引以为鉴,不要带着侥幸的心理去投保,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如实告知,否则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处罚,轻者,保险公司会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而重者,投保人还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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