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通报近期人身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1月29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将近期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对照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产品管理水平。

在产品核查中,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主要发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在产品设计方面,一是既往症定义不合理。如新华人寿、上海人寿、幸福人寿、中银三星人寿报送的4款医疗保险,条款约定合同生效日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的症状属于既往症,缺乏客观判定依据,易引发理赔纠纷。二是现金价值计算问题。如华汇人寿、信泰人寿、东吴人寿、国联人寿、弘康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报送的8款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爱心人寿报送的2款终身寿险,现金价值计算使用的利率不一致。三是增额终身寿险产品问题。如海保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华贵人寿、信美相互人寿、小康人寿报送的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一是条款表述不严谨。如人保寿险的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极重度恶性肿瘤的相关表述与行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不符。二是条款表述不合理。如恒安标准人寿报送的某短期医疗保险,条款中关于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误导隐患。英大人寿的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身故保险金申请材料的规定不合理,易引发理赔纠纷。

在产品费率厘定方面,一是费率厘定不合理。如太保寿险、平安人寿、百年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报送的7款医疗保险,费率厘定年龄区间跨度过大,存在不公平定价风险。二是费率厘定缺乏定价基础。如民生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过于单一,缺乏定价基础。

其他问题方面,主要为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如陆家嘴国泰人寿、太平洋健康险报送的3款健康保险,加费表作为单独材料报送,未包含在费率表中;平安健康险报送的2款医疗保险,存在备案材料不齐全、上传错误等问题;平安人寿报送的某两全保险,精算报告中假设投资收益率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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