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有时候会有一个近因原则,就是导致疾病或者身故的直接原因,很多时候是时间越长越不容易判断,所以也可能会引起理赔纠纷,所以我们经常说: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一定记得打保险公司备案,当然也难免有糊涂大意的,不知道或者忘记自己有保险了,今天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接下来一起看下。
01
时隔5年的理赔纠纷
年5月,宋先生公司给职员发放保险福利,购买了团体医疗险和团体重疾险等多个险种。
年11月,宋先生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出皮肤癌,随后进行治疗,年1月,宋先生出院,向保险公司报销医疗住院费用
年4月,宋先生才知道原来公司为其购买了重疾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时隔5年,理赔时效严重超时,超过规定理赔时间可视为放弃理赔,所以拒赔
于是宋先生提起诉讼
法院:单位为其购买重疾险,很多员工并不知道,虽然《保险法》规定,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险种,保险公司理赔时效是2年,但这必须是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而宋先生年才知道,所以索赔时效未超过时间,应当理赔
02
案例分析
虽然顺利理赔但还是给我们一些警醒:
(1)合理的保单管理
除了以上案件里的情况,还有一些案例是家人并不知道有保险,也就没有去申请理赔,试想,花了钱,本应该到手的钱没了,这样的心情也是比较难受的
(2)出险之后第一时间申请理赔,并且要记得理赔时效为2年,所以还是越早申请理赔越好,这样发票证明等票据一应齐全,也比较好理赔
(3)很多人都觉得重疾离自己很远,有些人是在亲戚或者朋友出现癌症患者之后才有重疾觉悟,有时候一场意外,一场大火,一场重病足以毁掉一个家庭,保险的意义在于防范于未然
写在最后:你的家庭经得住意外和重大疾病的风险吗?如果不能,建议选择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宁愿花一个月工资买保险,医院。保险很复杂,究竟怎么买?提前做好风险规划,这样才能避免多花冤枉钱